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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中心消防设施配置与消防维保要求

发布时间:2025-03-27 13:33:35

养老中心消防设施维保

养老中心消防设施配置与消防维保要求详解

一、消防设施配置要求

  1. 建筑选址与结构规范

    • 选址限制:养老中心严禁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与工业建筑组合建造。

    • 防火分隔:若与其他单位共用建筑,需通过防火墙、防火门等进行物理分隔。

    • 楼层布局:老年人居室、公共活动用房等应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要求,避免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2. 基础消防设施

    • 消防器材:按**标准配置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器材需标注使用方法。

    • 特殊区域强化:厨房、医疗室等区域增设独立感烟火灾探测器、简易喷淋装置。

    • 智慧消防:鼓励安装物联监测、视频联动等智能设备,提升预警能力。

  3. 安全疏散系统

    • 通道管理: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安装栅栏或堆放杂物。

    • 辅助器材:各楼层配置轮椅、担架、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等疏散工具,设置清晰的安全疏散指示图。

    • 防火门控制:常闭式防火门需保持关闭状态,常开防火门需具备火灾时自动关闭及信号反馈功能。

  4. 电气与燃气安全

    • 用电规范:选用合格电气设备,严禁超负荷用电或私拉电线;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

    • 燃气管理:安装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厨房灶具、烟道每季度清洗1次,高层建筑内禁用瓶装液化气。

  5. 装修材料标准

    • 防火等级:内部装修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禁止采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等低燃烧性能材料作为保温层或夹芯板芯材。

    • 装饰要求:窗帘、家具等需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节庆装饰严禁大量使用易燃材料。

二、消防维保管理要求

  1. 制度与执行

    • 维保计划:制定年度消防设施维保计划,委托专业机构或自行检测,每年至少全面检测1次并留存报告。

    • 故障处理:严禁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发现问题需立即维修并记录。

  2. 值班与巡查

    • 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消防控制室需双人持证值班(地方性法规允许单人值班)。

    • 巡查频率:每日至少巡查2次重点区域(如厨房、活动室),夜间每2小时巡查1次;每月至少1次全面防火检查。

  3. 人员培训与演练

    • 员工培训:所有员工每半年接受1次消防培训,新上岗员工需通过岗前培训。

    • 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和疏散演练,制定针对行动不便老人的专项预案。

  4. 档案管理

    • 记录留存:建立消防档案,包括设施维保记录、巡查检查记录、演练培训记录等,及时更新。

三、禁止性行为与特殊管理

  • 严禁行为:私拉电线、违规使用明火、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等。

  • 多主体责任:若与其他单位共用建筑,需明确消防车通道、疏散设施等公共区域的管理责任。

  • 动态监管:民政部门与消防部门需联合开展定期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机构依法处置。

四、依据法规与标准

  • 核心法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

  • 地方细则:部分要求可能因地方性法规存在差异,需结合当地消防部门具体规定执行。

通过以上配置与管理措施,可显著提升养老中心的消防安全水平,保障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建议机构定期自查并接受专业指导,确保合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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