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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粉灭火系统维修

发布时间:2021-08-24 05:08:52
干粉灭火系统维修   维修方法: a) 维修前应根据设计图纸等资料仔细核对防护区、瓶组、启动瓶、控制装置、触发装置和启动按钮、模块等组件的标识与逻辑位置的对应关系,防止误操作; b) 维修保养工作可能会造成误动作时,应采取插保险销、止动销或者断开控制线等措施后方可进行,维修保养后应将设备复原,确保系统进入准工作状态; c) 压力容器及附件的维修应由原生产厂家、法定的灭火剂充装机构或气瓶检验机构进行; d) 贮气瓶组内压力小于设计贮存压力的90%,应更换备用贮存容器,或委托法定充装机构充装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增压气体,并在48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 e) 每次灭火后应彻底将管道中残留干粉吹扫干净,按要求重新装填干粉灭火剂,由法定充装机构重新灌装驱动气体,更换同规格的密封膜片及全部〇型圈等,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再次投入使 用。     系统组件 维修方法: a) 干粉贮存容器、释放装置、安全泄放装置、贮气瓶组、容器阀、集流管、减压阀、信号反馈装置及控制装置等系统组件有变形、裂纹等明显的机械损伤,应更换同规格部件; b) 与阀驱动装置连接的启动管路缩径变形时,应更换该段管路; c) 高压软管变形、裂纹及老化,应更换同规格高压软管; d) 引发器超出有效的使用年限前一个月内应更换同规格的引发器; e) 贮气瓶组压力值不在设计范围内,如压力表上游有表阀,应首先缓慢开启表阀,仍欠压可更换同规格压力表,当压力仍不能达到设计范围或压力表上游无表阀时,应替换备用瓶或委托法定充装机构充装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增压气体,并在48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     管网和喷嘴 维修方法: a) 喷嘴方向改变,应恢复设计位置; b) 喷嘴有明显的机械损伤,应更换同规格喷嘴; c) 管道及固定支(框)架有变形、开裂等明显的机械损伤、严重锈蚀,应更换相同规格的材料; d) 连接软管有变形、裂纹及老化应更换; e) 联动试验中发现瓶组、管网、喷嘴明显晃动,应排查并加固相应支(框)架固定措施; f) 联动试验中发现灭火剂或试验气体明显未能从喷嘴均匀喷出,应排除喷嘴及管路存在的堵塞 物,管道变形时应更换相应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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