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看外观;
(2)切断正常供电电源,用秒表测量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
①自带电源型和子母电源型切断其主供电电源。
②集中电源型切断其控制器主电源。
③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的应急照明灯具,切断非消防电源。
(3)使用照度计,测量两个疏散照明灯之间地面中心的照度,达到规定的应急工作状态持续时间时,重复测量上述测点的照度。
(4)配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使用照度计测量正常照明时的工作面照度,切断正常照明后,测量应急照明工作面的*低照度。
(5)系统复位。
应急照明灯具清洁维护要求:
(1)应牢固、无遮挡,状态指示灯正常。
(2)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不应低于规定要求。
(3)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0.5 lx,地下工程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低于5.0 lx。
(4)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其工作面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时的照度。
应急照明灯具清洁维护方法:
外观检查和清洁。
切断正常供电电源,用秒表测量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
使用的应急灯具,不得让水进入灯体,如有水应及时清除。清除时必须切断电源。
定期对应急灯具进行测试,接通测试按钮,看是否能应急点亮,以保证灯具经常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应急照明的蓄电池有一定的寿命年限,超出此时间后,必须进行更换。
应急照明灯点检分为五步:
1:检查绿色工作指示灯是否工作正常,如红色指示灯亮则处于充电状态,如黄色指示灯亮则有故障。
2:检查外壳有无破损
3:查看电池有无漏液现象发生。
4:拔掉电源(火按下点检按钮),检查应急照明灯能否正常照明,如正常工作则恢复电源供电。
应急照明灯保养:
1:必须保证每月至少对应急照明灯放电养护一次(断开电源后自然完全放电再插上电源充电)
2:如发现应急照明灯点检内容任何一项或者多项出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安全出口等,疏散指示灯等点检保养
安全出口等,疏散指示灯的点检:
1:检查外壳有无破损
2:检查灯是否正常亮着。
安全出口等,疏散指示等保养
如发现安全出口灯,疏散指示等点检内容中任何一项或者多项出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联系人: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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